三年来我几乎都没敢生
第四,公司方是如何配合的,会不会配合老股东转让?首先从公司方看一看,作为公司方,他应该可以理解,投资人进来是为了博取以后的投资收益,没有一个投资机构会和公司一直走下去,总是会有退出的时候。目前3760只“僵尸股”中,有1848家是因为没有流通股才沦落为“僵尸”,还有1912家企业已经有流通股,却没有成交过。比如和力辰光
比如说现在共享单车的项目,大家在卖老股的时候都不折价卖了,都要议价卖,毕竟这个项目太火了。看来,知识和牛奶一样,都是可以掺三聚氰胺的,现在知识付费这么火热,是不是也要有类似“315”那样的机制,也要有消费者协会这样的机构,来打打假呢? 本文作者:高颜值新媒体专家,刘晨;请关注他的公众号、知乎和这个专栏&